安徽建筑大学
校函〔2016〕70号
关于开展学校第二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和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学校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竞赛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大赛组织机构
1.大赛组委会
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主 任:方潜生
副主任:孙道胜、吕 萍
委 员:刘 瑾、田 园、吴运传、袁如恩、徐庚阳、 唐志敏、孙 强、储金龙、方廷勇、段宗志、陈 杰、冯绍杰、闵 杰、林莉兰、邢 瑜、张润梅、丁仁船、张 霖、宋 健
2.大赛办公室
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
主 任:刘 瑾
副主任:汪力君、田 园、吴运传、李国昌、章曙光
成 员:赵 峰、冯 秀、张玉波、王 琳、各学院学工秘书
二、参赛指南
1.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活动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 3 人一般不多于5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可以申请参赛,成绩参加各组排名,可作为推荐国家总决赛项目后备项目(如不能获得比上一届更高级别的奖励,本届将不再重复奖励,可授予同级别奖励的提名奖)。
(2)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 年 6 月10 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专科生、研究生, 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 年 6 月10 日之后毕业)。
3.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任务与要求 | 负责单位 |
1 | 5月1日- 8月8日 | 大赛报名及学院推荐: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 各教学单位 |
2 | 8月9日- 8月20日 | 校园赛:学校推荐项目不少于3项,每类(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不低于1项。遴选学校代表队。 | 大赛组委会 |
3 | 9月10日- 9月15日 | 省总决赛:学校专家组对推荐项目提供指导。 | 大赛组委会 |
4 | 9月15日后 | 全国决赛:大赛组委会根据安徽省总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安徽省代表队,并对参加国赛项目团队展开省级集训工作。 | 大赛组委会 |
三、学校评审及奖项说明
1.各环节比赛内容
(1)项目计划书评审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 团队介绍等。项目展示形式以PPT或视频讲解为主,也可结合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2.校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不超过)申报项目的10%、20%、40%;
优秀组织奖:按照各教学单位竞赛组织和获奖情况奖励前3名。
四、经费支持和奖励
比赛经费由学校提升计划项目经费列支。竞赛奖励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学科专业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及参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宜
教务处、就业工作处、团委、各学院梳理近3-5年内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竞赛等项目;校友办梳理5年内创业实践项目,于6月3日前分别提供至各学院报名参考。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安徽建筑大学
201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