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拟于2016年5月上旬组织开展2016届学分制毕业班自学重修考试,现就有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与范围
1.参加对象:2016届学分制毕业班学生。
2.考试范围:专业培养计划中要求修读的所有未通过考核的课程(含理论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体育公选课,但不含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包括已修读但未通过考核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程,和因选课冲突等原因未能修读的必修课程。
二、考试组织与考试成绩
1.理论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教学单位需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做好命题、制卷、监考、评阅等各项工作;实践性教学环节由各开课单位根据相关考核要求自行组织自学重修考试。
2.各单位需及时组织教师开展试卷评阅工作,并按规定时间节点登录和报送考核成绩。通过自学重修考核的课程,可获得相应学分,课程绩点为1.0;未通过考核的课程,不能获得学分,课程绩点为0。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本学期正在跟班修读的学生,可根据本人课程修读情况,决定是否参加自学重修考试。若参加跟班重修考核,其考核成绩及学分绩点据实记载。参加自学重修考试不影响跟班重修考核。
2.各学院需通过已开展的毕业班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预审工作,准确掌握学生课程修读情况,并做好学生预通知和学分制有关制度解读工作。
3.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所属开课单位,应主动牵头组织、认真落实协调考核工作,有关考核日程安排应通过有效途径提前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