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6〕9号
关于报送实验实习教学计划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安排实验运行以及实习安排(相关表格作为年终实验、实习核算工作量依据)。对《实验运行表》及实习安排填报要求如下:
1.时间安排:下周四(3月3号)之前,请将《实验运行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电子版报实践教学科。
2.报表格式务必按照要求填报(格式不符无法导入数据库)。
3.本学期实验课表统一印刷成册,如有调课等特殊事宜,后期协调解决。
4.请根据教学系统中实习课程任务表(见附表),分学院填报具体实习落实时间和地点,以及参与指导的教师名单。
附表:实习任务安排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