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函〔2015〕40号
安徽建筑大学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鉴于近期国内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近期,安徽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皖教秘思政[2015]33号),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由各教学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对本科教学实验室危化品、有毒有害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要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徽建筑大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做到存放安全、使用程序规范。
2.涉及有毒、有害实验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购买、登记、储存、领用、使用、废弃品处置备案等制度、工作机制和责任落实情况。
3.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配备到位及正常运行情况。
4.大功率用电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的使用情况是否安全。
5.学生实验登记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自查整改阶段:2015年9月6日-15日。
2.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层层落实责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有安全隐患的,应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三、学校检查
1.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组由校领导带队,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组成。具体检查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2.对本次检查不合格实验室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后,再行复查。
3.检查中如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的及整改不达标的,学校将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其它事项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统计并填报有毒危险品门类清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普查表》(附件1)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检查表》(附件2),于9月15日下班前将由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一份纸质版报保卫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同时要做好实验人员“三防”安全教育,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附件:
1.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普查表
2. 实验室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检查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