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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1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09-05 浏览次数:1662

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校教字〔20147

关于启动201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建院字〔20072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3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本次转专业学生仅限第一学年成绩排名在年级专业2%以内的学生。

二、基本程序:

1、各学院要组织相关教学管理人员、专业导师、辅导员,认真学习《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2013级学生的宣传引导,指导学生做好申请转专业工作。

2、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如实填写《学生校内转专业申报表》(附件2和附件4),于99交到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由各学院教学办填写汇总表(附件3和附件5),经学院审查签字盖章后,于910报送教务处审核(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3、申请转入建筑学、城乡规划、建筑学(城建)和城乡规划(城建)专业的学生,于912上午参加《素描》课程专业加试,课程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教务处审核《学生校内转专业申报表》及其汇总表,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学生成绩排名计算办法:

1、学分制学生按第一学年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范围为成绩表中除校公共选修课以外的全部修读课程。

2、城市建设学院学生第一学年学业成绩按算术平均分排名,算术平均分计算范围为成绩表中除校公共选修课以外的全部修读课程。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建筑学(卓越)、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学(城建)和城乡规划(城建)各专业接纳的人数分别为:1人、6人、4人、3人、3人。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2013级转专业有关事宜,并提前做好转入学生相关教学安排的准备工作。

3、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及程序进行审核和办理,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

1、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

2、安徽建筑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申报表

3、安徽建筑大学拟转出学生汇总表

4、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申报表

5、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拟转出学生汇总表

 

 

      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

       201495

 

 附件1: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doc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申报表.doc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4: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申报表.doc

 附件5: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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