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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4届秋季毕业生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05-13 浏览次数:1473

校教字〔20143

关于2014届秋季毕业生

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4届秋季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登录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资格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补考成绩登录报送工作

512(12周星期一)前完成毕业班所有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补考成绩登录报送。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618(17周星期三) 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含二次答辩)成绩登录报送。

三、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1、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初审的准备工作。

2530(第14周星期五)前完成各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预审工作,并报教务处核对。

3620各学院报送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初审结果。

462324日教务处、学生处复审。

5625(18周星期三)召开学位评定会。

6626发放证书(由学院统一领取)

四、符合学位授予补充规定的学生申请学位工作

1620,学生根据《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位授予细则》的若干补充规定(建院字〔2008115 号),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申请材料包括:

①学生本人申请;

②学生个人成绩大表;

③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有效奖学金证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证书、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证书等)

3、申请应经所属学院学位委员会初审,查验证书原件是否有效,签字同意后,于623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

462425日教务处会同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批。626发放学位证书(由学院统一领取)

为保证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各环节工作。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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