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版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和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05-05 浏览次数:1505

校教函〔20147

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和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和有关部门:

学校决定自第11周起,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在此期间将同时安排有关教学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从十一周正式开始,为时三周,在学校和二级学院、部、中心两个层面同时开展,以二级学院、部、中心检查为主,主要就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风、学风、专业系(教研室)及实验中心(实验室)工作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学生、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和不足,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一)教学单位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需拟定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方案和计划要做到重点明确、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检查内容具体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状况

(1)教学运行的秩序和规范情况,包括教学计划的执行,调停课统计、教学进度正常与否等。

(2)专业导师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交专业导师名单汇总表(附件1)528前纸质版学院盖章后送教务处质量科,电子稿发送至政务平台吴约

(3)本学期教材使用情况,重点是检查在学生自主选购教材时,授课教师擅自指定学生购买的教材与选用教材不符的情况及能按选用教材正确选购并拥有教材的学生比率。

(4)以往教学检查中出现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2.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围绕实习教学、实验教学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与质量开展,同时要加强实验设备完好情况的检查。具体内容及要求另行通知。

3.教风、学风情况

(1)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包括教学态度、各教学环节(备课、授课、教学基本文件、答疑、作业批改、试卷批阅等)的完成质量等;

(2)学生行为规范情况,包括学生出勤率、上课迟到和遵守课堂纪律等情况及其他学风情况。

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1)形成上学年“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结合开展了哪些活动、如何开展、成效如何、对本单位教师的评价排序、排序结果的使用、以及收获和体会等具体内容来撰写,形成的书面材料于528前盖章后报送教务处质量科,电子稿发送至政务平台吴约。(附件2. 关于在全校开展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2)上学期期末考试,以及本学期期初补考、毕业前补考等试卷命题评阅、成绩报送及试卷存档情况。

(3)组织学生进行网上“学评教”、“学评辅”,由教务处、学生处、各教学单位配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组织召开本单位教职工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5)对照《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教研室(专业系)工作条例(修订)》,检查各基层学术(教学)组织开展活动情况。

(6) 日前,各学院、各专业的建设与发展规划校级论证工作已全面完成,各学院要认真落实专家组在论证会上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抓紧组织最后阶段的修订,528前将修改后形成的定稿发送至政务平台吴约。

各教学单位除重点开展以上项目的检查外,还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开展其他方面的检查。

(二)学校检查内容

1.学校督导组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及公选课的教与学情况。

2.教务处主要负责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形成的材料进行核实,并随机组织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复查;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总结报告进行梳理;教务处会同信息与网络中心继续实行课堂教学秩序常态化监控检查制度。

(三)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领导要认真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及时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及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联席会议,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本单位的教学工作状况;了解教师对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管理、教务处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做好网上“学评教”的组织、宣传等准备工作,以保证“学评教”测评结果的全面、准确、客观、公正。

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向学校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于第14周星期五(5月24)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教务处将对各单位反映的教学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具体解决方案;对涉及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其他问题,教务处汇总后上报学校,由学校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解决,并及时将整改措施和处理情况反馈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四)时间安排(见下表)

周 次

内 容

11

学校统一部署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11-12

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同时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13

各教学单位提交总结报告。

14-15

学校择时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在本单位机房进行网上“学评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近期教学工作安排

(一)2012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2012级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电气信息类两个专业的分流工作请相关学院于第12周结束前(516)完成。学院派专人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分流数据的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完成后及时通知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数据处理,并报送纸质材料。

(二)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

1、各二级学院需于第13周星期二前(520)完成培养计划的微调。需调整的内容,应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培养计划调整申请表》,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审批;同时教学秘书将需调整的课程通过正方系统“执行计划更改申请”予以提交,由教务处教研科根据审批情况对培养计划统一进行调整。

2、第13周星期三(521)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各单位于第14周星期五(530)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具体操作及要求见附件4)。

(三)重修班选课及开课

面向201120122013级二本专业开设部分重修教学班已经落实,定于5714:005920:00网上选课,510开始上课,详见选课后的教师及学生课表。(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四)学位提醒

结合学分制运行管理工作需要,开展学分制专业学生学位提醒工作。请各学院于516日下午1700前完成对学位提醒的学生开具《安徽建筑大学学位提醒通知书》并填报《学分制学位提醒汇总表》。(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五)下学期教材选用更新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后,各教学单位即可在“正方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当前本单位所授课程选用教材信息,各教研室(专业系)负责人要再次组织进行认真核对,对所授课程选用教材信息缺失或不完整,要及时补填上报;需更新、替换教材的,需按教材选用规定的要求,递交书面报告,如选用教材在征订时有更新版本,将自动按新版本征订,不再反馈征订教学单位。

(六)启动2013年新专业申报工作

按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新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附件1.本科生专业导师汇总表.doc

附件2.关于在全校开展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3.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操作流程.doc

附件4.关于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的通知.doc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