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证书英文副本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2届毕业生办理英文学位证书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相关工作。
一、关于申请和领取
1、学生的申请和领取。毕业生办理英文证书为自愿申请,请各单位通知本教学单位毕业生,毕业生及时到所在系(院)登记申请,领取地点为各系(院)办公室。
2、各教学单位的申请和领取。请各系(院)根据学生申请名单按英文学位表.xls的规范填写数据(EXCEl版)报教务处教务科的王老师,由教科处统一制作证书后,各单位派人前往教务科领取证书。
二、时间:请各个系(院)于7月4日前报送数据(EXCEl版)到教务科(综合楼209室)。
三、其他强调事项:无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不得领取英文证书。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