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基本建设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成立于1988年,是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单位从事基建管理、工程技术、教学科研和为学校提供基建所需产品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学术团体。
学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及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育基建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探索新时期校园建设的规律,提高教育基建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为发展我省教育事业服务。
学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安徽省教育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安徽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学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协作指导、合作交流、咨询服务、研讨培训、编印出版刊物及论文集等。具体为:
(一)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学术研究和经验交流,及时传递国内外基本建设方面的信息,提高会员对教育基建的内在规律的认识水平,协同创新、推进改革;
(二)组织有关教育基建的经验交流和考察活动,开展学术研讨和课题研究,组织优秀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评选;
(三)举办学术讲座和专业技术培训班,组织开展技术业务咨询服务;
(四)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委托,组织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调研、论证、评估等,为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提供决策参考;
(五)加强与兄弟省、市的同类社会团体交流协作,积极组织参与“长三角校园规划建设发展联盟”;
(六)编辑出版《安徽教育基建》会刊、论文集和《简讯》,介绍国内外教育基建学术研究成果和学会工作动态,交流会员的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
学会理事长由安徽建筑大学校长黄显怀教授担任,副理事长10人,均为高校分管基建后勤的校级领导担任,监事长由马鞍山市教育局副局长金桂兰同志担任。现有会员单位114个、个人会员331人,理事139人,常务理事45人,监事3人。
学会自2008年恢复活动以来,2011年、2019年先后两次被省民政厅授予“安徽省AAAAA级社会组织”;连续多次被评为被评为“百优社会组织”;2023年再次被评为“优秀社会组织”。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受到省教育厅和省民政厅的好评,得到了广大会员单位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