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伟大历程中,有很多值得纪念的、曾经影响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发展进程的重大事件。每一件事就像前进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波澜壮阔,学习宣传党的历史任重道远。
中国建设报微党课栏目,今天一起学习的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
苏共“二十大”以后,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动荡局面,帝国主义乘机掀起反苏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浪潮。在国内,一些地方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工作中出现了某些要求过急、工作过粗的缺点,一些地方发生了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民退社等现象。
对这些复杂的新情况,党中央和毛泽东深入思考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提出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后改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
他指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充满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调整和完善,不断得到解决。这论断第一次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也为后来的社会主义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毛泽东还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性质根本不同的矛盾。前者需要用强制的、专政的方法去解决,后者只能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去解决。他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升到国家政治生活主题的高度,强调:革命时期大规模的急风暴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毛泽东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形成一套系统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