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届“东方节能”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6    浏览次数:513

各教学单位,校属有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高素质创新性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引导广大教师潜心践行教书育人使命,树立优秀教师教学典范,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能力和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第东方节能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

安徽建筑大学东方节能优秀教学奖是由热心我校人才培养、激励我校优秀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的合肥东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助设立的。

本届优秀教学奖全校评选8名教师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二、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的在职在聘一线教师,校领导担任现职的中层领导干部不参评已获“东方节能”优秀教学奖教师不参评

三、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相关职能部门、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校教学督导组、各教学单位、学生代表、捐助企业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评选活动在评委会的组织下实施。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评选过程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四、评选条件

(一)忠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治学严谨,教书育人,长期工作在本科教学一线,真情关心爱护学生成长。是学校教书育人的典范,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爱戴。

(三)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优良。每学年至少开设一门(含一门)以上公共基础课或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课程,每年本科教学工作量高于本人额定教学工作量,且高于专业系(教研室平均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得到学生、教学督导、同行的普遍好评,近5年学评教至少有8学期排名位居本单位前50%,教学督导评价、同行评价无良好以下评价或差评。

(四)注重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在课程思政、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不断创新,把科研与教学有机结合起来,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成效显著且有创新,站在教育教学改革的前沿,在教学竞赛、教学研究、一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五)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及第二课堂教学的改革和探索,在指导毕业论文、学科竞赛、科研训练、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本科人才培养工作上取得显著成绩。

(六)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乐于传授经验,在专业和课程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对教学团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热心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至少指导过1名青年教师获得教学竞赛奖励。

(七)近5年岗位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本科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且优秀两次以上,没有受过违法、违纪处分,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教学单位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同时接受教师自荐、学生或教师联名推荐、校教学督导组和教务管理部门推荐。推荐名额以各教学单位在职在聘教师数为基数,49人及以下推荐1人,50至99人推荐2人,100人及以上推荐3人。

教学单位负责完成本单位推荐工作。被推荐教师填写《安徽建筑大学“东方节能”优秀教学奖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教学单位对所有材料进行核实并对其签署意见,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东方节能”优秀教学奖申报教师业绩情况简明汇总表》(附件2)教学单位对所有推荐材料及推荐意见在本单位内公示5日后按要求报评选办公室证件材料交复印件。上报材料不合格或延误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做修改和补充。

(二)初审与考察。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资进行核查核实。所有被推荐人均需通过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教学事故等相关考察根据需要进行听课和查阅资料,征求相关意见。评委会办公室对被推荐人提出初审与考察意见

(三)通讯初评。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根据通讯评审意见初审与考察意见,按照100%差额产生候选人进入下一轮评选。

(四)会议复评。召开评委会会议,以投票方式按照50%差额产生入围候选人。

(五)网络投票。在校报、校园网、橱窗等专栏展示入围候选人教学事迹。在规定时间内对入围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投票范围限定为在校师生。

(六)会议终评。召开评委会会议,听取入围候选人本人陈述,结合网络投票结果,由评委会以投票方式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七)批准和表彰。经公示无异议后的获奖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并在学校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严格依据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如未产生符合条件者,可空缺。

六、时间安排

(一)3月22日前,教学单位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东方节能”优秀教学奖申报表》,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东方节能”优秀教学奖申报教师业绩情况简明汇总表》签字盖章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电子版打包发送联系人电子政务

(二)3月5学校评委会进行系列考评遴选。其中4月进行教师教学事迹展示,5月底前完成在校师生网络投票。

(三)8学校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会议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发《安徽建筑大学东方节能优秀教学奖》荣誉证书及奖金。

七、工作联系人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仕敏 63828075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东方节能”优秀教学奖申报表.docx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东方节能”优秀教学奖申报教师业绩情况简明汇总表.xlsx

 

 

                                                                                                    教师发展中心

                                                                                                   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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