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网上“学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4 浏览次数:17105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校字〔2014〕197号)和《安徽建筑大学学生评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函〔2019〕165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定于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月3日开展网上“学评教”工作。此次“学评教”将在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中进行,届时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将在规定时间内开放“学评教”测评功能。各学院要按时间节点组织学生开展网上“学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评教”工作安排
(一)“学评教”范围和内容
1.所有学生均应参加本次“学评教”活动。2022年1月3日24:00系统将关闭。
2.本次“学评教”测评的课程为本学期开设的理论课、体育课和实验课,测评内容为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基本状况(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学评教”组织
1.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评价指标的录入、评价系统的维护、评价结果的汇总与反馈等工作。
2.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学评教”工作。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辅导员负责组织动员本单位所有应参评学生按时参加本次“学评教”活动。
(三)“学评教”信息反馈
1.在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录入完毕后,授课教师可通过本人帐号登录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查看学生对自己所授课程的满意度评价、评价意见及其它建议。
2.所有授课教师“学评教”信息将由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统一梳理,分类打包,从政务平台发给单位主要负责人。
3.各学院、有关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学评教”反馈信息,安排专业系(教研室)开展专题研讨会,对本单位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二、有关工作要求
1.本次“学评教”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院具体落实。学生可以通过移动端“今日校园”APP或PC端校园网主页“信息门户”,进入“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后,依据给定的评价指标,对页面显示出的所有任课教师和开设课程先排名再分别进行评价。
2.本次“学评教”结果与授课教师年度评优、职称晋升、薪资待遇等利益密切相关。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辅导员应认真做好事前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教育学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本次“学评教”系统将采取数据清洗技术,严禁代评,对同一时间段在同一设备上提交的不同用户的数据,系统将会视为无效数据予以清理。同时系统通过设置单个问卷需至少30秒才能提交、主观题字符长度需大于20个、单个问卷评分题相同分数的数量不超过n-1个等要求,防止不认真评价等现象的发生。
3.信息网络中心要确保在测评期间网络畅通,确保本次测评工作顺利进行。
4.工作联系人: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科:孙逸夫,0551-63828293
附件:“学评教”操作流程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