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教师职称评审教学考核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24 浏览次数:97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校人函〔2021〕53号)要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对所有申报人教学考核情况进行审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工作要求
1. 各单位集中统一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审核,不受理个人材料审核。
2. 各单位在提交审核前,先报送本单位参加职称评审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度岗位考核优秀名单,单位签字、盖章,名单和上报人事处名单一致。
3. 对于教师岗位考核不是优秀而教学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以及教学考核为不合格的情况,由所在单位出具纸质报告并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4. 各单位须自行保存好教学考核的原始材料。
二、审核工作时间
各单位专人于11月25日-26日送交教师发展中心审核。
三、审核地点及联系人
实验综合楼1507室,胡方、孙逸夫 电话:63828075。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