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教师职称评审教学考核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24    浏览次数:975

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校人函〔2021〕53号)要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对所有申报人教学考核情况进行审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工作要求

1. 各单位集中统一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审核,不受理个人材料审核。

2. 各单位在提交审核前,先报送本单位参加职称评审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度岗位考核优秀名单,单位签字、盖章,名单和上报人事处名单一致。

3. 对于教师岗位考核不是优秀而教学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以及教学考核为不合格的情况,由所在单位出具纸质报告并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4. 各单位须自行保存好教学考核的原始材料。

二、审核工作时间

各单位专人于11月25-26日送交教师发展中心审核。

三、审核地点及联系人

实验综合楼1507室,胡方、孙逸夫 电话:63828075。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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