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评分支撑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31 浏览次数:516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方案》(校党字〔2020〕53号)要求,我部门对发展工作考核内容中的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相关内容进行考核,请各教学单位依据附件一“安徽建筑大学2020年度学院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发展)”中评分方式为“报送材料评分”的,请于2021年元月4日中午12点前,将评分支撑材料纸质版交到实验综合楼1507室,电子版发送孙逸夫政务平台。
特此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