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网上“学评教”、“学评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03 浏览次数:9778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校字[2014]197号)要求和《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学生对教师师德评价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学校定于第14周至第16周(12月7日-12月27日)开展网上“学评教”、“学评德”工作。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将在规定时间内开放“学评教”、“学评德”测评功能。各学院要按时间节点组织学生开展网上“学评教”、“学评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评教”、“学评德”工作安排
(一)“学评教”、“学评德”范围和内容
1.所有在校生均应参加本次“学评教”、“学评德”活动。第16周周日(12月27日24:00)系统将关闭。对于在测评期间内未完成在线测评的学生,其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上所享有的成绩查询、校公选课选课等权限将被自动取消。
2.本次“学评教”测评的课程为本学期开设的理论课和体育课,测评内容为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基本状况(操作流程见附件1)。
3.本次“学评德”测评的课程为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测评分否决性指标评价和综合性指标评价两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学生和为人师表六个方面。(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学评教”、“学评德”组织
1.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评价指标的录入、评价系统的维护、评价结果的汇总与反馈等工作。
2.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学评教”、“学评德”工作。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辅导员负责组织动员本单位所有应参评学生按时参加本次“学评教”、“学评德”活动。
(三)“学评教”、“学评德”信息反馈
1.在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录入完毕后,授课教师可通过本人帐号登录正方系统,查看学生对自己所授课程的满意度评价、评价意见及其它建议。
2.所有授课教师“学评教”、“学评德”信息将由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统一梳理,分类打包,从政务平台发给单位主要负责人。
3.各学院、有关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学评教”、“学评德”反馈信息,安排专业系(教研室)开展专题研讨会,对本单位课堂教学情况及教师师德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二、有关工作要求
1.本次“学评教”、“学评德”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院具体落实。各学院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进行。学生登录校园网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后,依据给定的评价指标,对页面显示出的所有任课教师和开设课程分别进行评价。
2.本次“学评教”、“学评德”结果与授课教师年度评优、职称晋升、薪资待遇等利益密切相关。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辅导员应认真做好事前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教育学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
3.信息网络中心要确保在测评期间网络畅通;各有关单位计算机机房要为学生评教提供方便,指定专人负责设备运行维护,确保本次测评工作顺利进行。
4.工作联系人: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胡方,0551-63828293
附件:
“学评教”操作流程
2.“学评德”操作流程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