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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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学校任免,任期三年。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负责中心教学和管理。中心下设绿色建筑虚拟仿真综合实验室、建筑环境与设备综合教学实验室、区域能源系统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组织管理

建筑环境设备与能源利用系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属于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安徽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负责人由学校和学院负责任命,具体由学院负责组织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在实施虚拟仿真教学方面,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将相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任务下达学院及虚拟仿真实验实验教学中心,由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统一安排。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运行费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负责审核管理,由实验教学中心统一规划。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师队伍实行制度化管理

(1)在制度上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

在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方面,学校采用客观、公正的教师管理体系,规范教师的工作职责范围;积极支持实验教学人员承担科研项目,申请教改项目,鼓励教学人员开发实验仪器设备、指导大学生创新实验。

(2)制定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学管理

实验教学中心以学生为本,实行规范化、人性化管理。为了完善实验室管理,凡在实验教学中心从事教学、科研实验的师生员工,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科学态度进行工作和实验,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教学管理规定包括:《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工作制度》、《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安徽建筑大学实验教学管理流程》、《实验室人员进修计划》、《实验室人员考勤与值班制度》、《关于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的意见》、《安徽建筑大学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实验人员岗位职责及有关规定:《安徽建筑大学实验人员岗位职责》、《实验指导教师守则》、《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主任职责》、《设备管理员职责》、《材料管理员职责》、《网络管理员岗位职责》、《教师从事实验室工作办法》。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施设备运行规范化管理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立规范的的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学校及学院制订的规章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开放、创新实验室管理规定:《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创新基地开放制度》、《开放实验教学流程》、《开放实验室学生守则》、《开放实验室教师守则》。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维护费管理办法》、《仪器、设备、器材损坏(遗失)赔偿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大型仪器操作流程》。

消防、安全管理:《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安全守则》、《实验室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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