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校教职工门诊就诊相关通知

发布者:陈雷发布时间:2024-01-12浏览次数:10

全校教职工:

202411日起,门诊就诊必须携带医保卡用于费用结算,以便于门诊发票显示个人医保信息,无医保信息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已就诊发票无医保信息可返回就诊医院重新结算。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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