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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4-12-04 浏览次数: 10

安徽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院函〔20246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4〕4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组,学院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学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相关领导、教学办、学工办、基层教学组织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等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申请条件

(一)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需符合校字〔2024〕46号规定的基本原则。

(二)一年级新生可于第一学期末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二年级学生可于第三学期末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

(三)符合学校规定的特殊情况,可单独申请转专业,申请条件及程序按校字〔2024〕4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计划人数

各专业转入计划人数原则上累计不超过专业新生入学人数的30%(特殊情况转入人数不计)。具体由学院结合培养条件等予以编制,报学校批准后公布。

四、考核

(一)一年级全校范围内转专业

1.考核程序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时间内,根据学校要求提交转专业申请相关材料,并依照下列流程办理:

1)学生向学校提交转专业申请、转出学院盖章的课程成绩表、高考物理类证明;

2)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考核、排序;

2.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须达到如下要求可通过资格审查:

1)符合学校转专业文件要求;

2)高考是物理类考生;

3)已经按正常进度修读了英语和高等数学课程(具体见表1);

4)遵纪守法,能服从学校、学院各项管理规定。

1  英语和高等数学课程修读要求

转专业轮次

英语修读要求

高等数学修读要求

备注

大一校内转专业

大学英语读写译1、大学英语视听说(自主学习)1

综合英语A1英语视听说1

高等数学A1 或高等数学B 数学分析1

根据2019版培养方案,外语、法学专业不学高数,建筑学第一学期没有开高数,这三个专业的同学如需转专业,须在第一学期自行选修高等数学。

大二院内转专业

大学英语读写译1、大学英语视听说(自主学习)1、大学英语读写译2、大学英语视听说(自主学习)2;

大学英语读写译3、大学英语视听说(自主学习)3,或者高阶英语课程

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A2

 

3.考核打分

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考核打分。考核评分方法为:

大一校内转专业考核分 = 第一学期英语和高等数学平均分´80% + 面试(满分100分)´20% - 挂科门数(除校公共选修课外首次考核未及格门数)´15

(二)二年级学院内转专业

1.考核程序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学院依照下列流程办理:

1)学生向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考核打分、排序;

2.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须达到如下要求可通过资格审查:

1)符合学校转专业文件要求;

2)已经按正常进度修读了英语和高等数学课程(具体见表1);

3)遵纪守法,能服从学校、学院各项管理规定。

3.考核打分

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考核打分。考核评分方法为:

大二院内转专业考核分= 第一、二、三学期英语和高等数学平均分´80% + 面试(满分100分)´20% - 挂科门数(除校公共选修课外首次考核未及格门数)´15

五、工作程序

(一)转专业工作于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开展。具体工作安排由学校统一发布。

(二)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或二年级学生,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安排,填写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交学生所在学院,填报1个专业志愿。学生所在学院初步审查其符合学校转专业资格,给出审查意见。

(三)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组织考核。

(四)学生考核成绩经转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转入计划人数择优选录,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考核成绩相同且同时录取超出计划人数时,相同成绩的学生同时选录。

(五)拟转入学生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转专业试读手续。

(六)转专业学生到拟转入学院报到,按拟转入专业培养要求试读2周。试读期内,学生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转入新专业学习。未按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或试读期间主动放弃转入资格的学生,应在原专业完成学业。

(七)试读结束后,学校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统一办理学籍异动、选课、宿舍和学费调整等。

(八)因志愿缺额、公示或试读期内放弃等,致使专业转入计划人数未完成的,不再开展转专业工作。

六、附则

(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学校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在转专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报请学校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可于转入学院公示期内实名向申请转入学院提请复核,由转入学院组织调查核实,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并报学校备案。学生对学院复核仍有异议的,按《安徽建筑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规定提请申诉。

(三)本细则由环能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校字〔2024〕46号有关规定执行。

03环能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 2024.12.03.docx

校字(2024)46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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