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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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7 浏览次数: 24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安徽建筑大学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内容

1)三好研究生:评选名额不超过年级研究生数的10%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不超过年级研究生数的5%

三、名额分配要求

  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在指导性名额指标范围内进行评定。

  

   

三好研究生2020级(人)

三好研究生2021级(人)

优秀研究生干部2020级(人)

优秀研究生干部2021级(人)

土木学院

14

16

7

8

建规学院

11

13

5

6

环能学院

10

11

5

5

经管学院

7

8

3

4

电信学院

8

11

4

6

材化学院

5

6

2

3

数理学院

3

3

2

2

艺术学院

2

3

1

1

机电学院

4

7

2

3

公管学院

3

3

2

2

四、评选流程

1)推荐报名

由学院组织完成本院范围内的研究生评优工作的宣传动员、遴选,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可靠,每个类别在名额规定内择优推荐研究生参与学校评选(不接受个人报名)。

2)组织评选

各班级由辅导员、班委成员及研究生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对本班级提出优秀个人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评议,形成初评名单,通过召开专题班会方式,投票表决,并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再由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领导组,对各班级在专题班会上讨论通过的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名单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审议结果送至研工部,研工部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审核结果,最后将公示无异议后的结果上报学校审批。

3)宣传表彰

学校对评选的“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给予公开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程序进行评审,严格审查申请人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申请人的评优资格,追回所发的奖品及证书,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2.评优申请人请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报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评优信息准确无误后,须将所有申报名单汇总(见附件2)。

3.上述材料纸质版须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行政公章后,于1130日之前交研工部1608办公室靳杰(同时将附件2通过政务平台报送电子版),联系电话:0551-6382829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11月14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优申请表.doc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评优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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