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经济与房地产管理研究中心、安徽省房地产与住房公积金研究院2024年开放课题(主任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者:陈国中发布时间:2024-05-16浏览次数:10

安徽省建筑经济与房地产管理研究中心、安徽省房地产与住房公积金研究院2024年开放课题(主任基金)申请指南

安徽省建筑经济与房地产管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平台)于2008年学校立项建设,2011年通过教育厅申报评审并被批准为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2年通过教育厅专家组评估验收正式列为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平台聚焦大土建背景,已形成建筑经济与管理、建设项目技术经济评价、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建筑业绿色发展等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

安徽省房地产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于202110月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成立。研究院深耕安徽省房地产与住房公积金领域,从房地产市场管理体制机制、住房供应及保障体系、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城镇化与城市更新等多个维度展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住建厅以及省内各级地市政府提供咨询服务,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研究院的智库作用。

按照“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深入把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当前热点和难点问题,立足吸引优秀科研人员、联合加强基础课题研究,探索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新理念、新技术,围绕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变革与发展的前沿问题、城市更新与城市治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现决定2024年拟设立开放课题3项、主任基金2-3项。

一、资助重点领域

1.新质生产力助力建筑业/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2.建筑业/房地产业数字化转型

3.城市更新与城市治理

4.房地产新发展模式

5.住房金融与公共住房融资政策

申请者根据上述研究方向,自由选题。开放课题(主任基金)将优先资助立论清晰、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具有创新科学意义的研究课题。

二、申请条件

(一)校内人员不得申请开放课题,校外人员不得申请主任基金;

(二)原则上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国内外科研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

(三)申请者必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要求有平台或研究院固定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

(四)不受理自然人提交的项目申请。

三、资助强度和研究期限

(一)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

(三)研究周期两年(20245-20265月)。

四、验收条件

开放课题(主任基金)项目验收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论文。重点项目至少发表CSSCI(不含扩展版)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CSSCI扩展版、CSCD等期刊论文2篇,一般项目至少发表大学学报论文2篇,第一单位和第一资助单位均必须标注为安徽省建筑经济与房地产管理研究中心、安徽省房地产与住房公积金研究院;

(二)成果。其他质量相当且经由权威单位鉴定验收通过的代替性成果。

五、其它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申请人若现正承担本平台开放课题,需结题后才能再次申请;

(三)按照以下方式标注:

中文:安徽省建筑经济与房地产管理研究中心、安徽省房地产与住房公积金研究院(项目编号)

英文:Anhui Research Center of Construction Economy and Real Estate Management (Program SN), Anhui Institute of Real Estate and Housing Provident Fund(Program SN)

(四)项目及经费管理按《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申请书见附件3

六、申报程序

(一)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526日。

(二)请申请人将申请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送交或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南路856号安徽建筑大学北校区F楼安徽省建筑经济与房地产管理研究中心”,并将申请书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gxykyb@ahjzu.edu.cn

联系人:康玮

联系电话:0551-63828246

                                                                                  二〇二四年五月一日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docx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docx附件3 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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