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提醒】关于严明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陈国中发布时间:2023-09-28浏览次数:122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俭、文明、廉洁、安全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切实担负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双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一批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领导干部典型案例,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带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带头抵制歪风邪气,自觉弘扬新风正气,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二、严明纪律规矩

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包括高档烟酒茶、蟹卡、月饼、电子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活动;

3.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职工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5.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活动之机变相公款旅游;

6.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安排;

7.严禁个人购买烟、酒、茶、月饼、礼品等物品时以单位名称开具发票;

8.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活动;

9.严禁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10.严禁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事项。

三、严肃执纪问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凡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依规依纪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举报电话:63828249

举报邮箱:44817651@qq.com

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经济与管理学院纪委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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