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18〕52号)文件和《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9〕6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研究生根据公布的“三助”岗位自愿填报《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并于11月19日前报送至北区F309。
2、导师必须为每位进入课题研究的研究生设置“助研”工作岗位,对于在岗承担助研工作并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导师必须发放助研津贴。
3、本次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时间为2021年11月-2022年1月。
经管学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