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关于集中开展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陈国中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369

为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丰富工程实践,培养研究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根据硕士生培养计划及相关要求,现集中组织开展专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践形式

本次集中组织专业实践活动以顶岗实习为主。

二、实践组织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潘和平、彭志胜

成员:金长宏、赵维树、章蓓蓓、吴正文

本次实践活动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硕士生导师和辅导员对学生参与实践活动进行管理,企业实践指导教师具体指导学生参与实践单位的相关生产管理活动。

三、实践对象

2019级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2019级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工程管理方向研究生。

四、实践地点

以学校合作实践基地为主,以研究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为辅。

五、实践时间

本次集中实践安排在2020年度下半年,时间半年。

六、计划安排

1、2020.7.6至2020.7.14实践动员及准备。

2、2020.7.15至2020.7.20落实实践单位,与企业指导教师见面。

3、2020.7.21至2020.12.31到实践单位实践。

4、2021.1.1至2021.1.10学生返回学校。

5、2021.1.11至2021.1.20组织考核。

七、实践建议内容和相关要求

1、实践建议内容

参与实践项目的建设管理或工程咨询工作。全面了解工程项目建设流程,学习系统的工程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综合运用建设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工程全过程管理中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决策等方面的问题。

2、实践要求

硕士生导师、研究生与企业指导教师一道共同协商制定具体实践计划和实践内容,实践期间应与实践单位员工一样,参与所在单位的正常业务工作。具体要求包括:

(1)学生必须定期向导师汇报实践情况。

(2)学生在实践期间必须听从实践单位领导指挥,严格遵守实践单位工作规程和相关规定。

(3)学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刻苦钻研,努力进取。

(4)在实践期间学生要时刻注意实践安全,严格遵守实践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确保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

(5)实践结束后学生需撰写实践报告和实践考核表。实践考核表须有导师或实践单位的鉴定意见。

八、实践考核与成绩评定

学生实践成绩由硕士生导师和企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践期间的表现和实践报告的质量等情况,综合评定每位学生的实践成绩。


                             安徽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5月24日

附件:学校合作实践基地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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