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建筑健康监测与灾害预防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将于2024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对2021与2022年立项的开放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根据开放课题合同书,约定2023年4月与2024年8月到期的项目参加本次结题。
二、结题条件
1.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对照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及合同书约定的内容,符合结题要求的,提交结题材料。
2.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结题时课题负责人须提供1部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
3.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发表2篇期刊论文,其中二类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研究成果为建筑健康监测与灾害预防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和申请者所在单位共享。
4.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有关学术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建筑健康监测与灾害预防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及课题编号,英文标注“The current study is sponsored by the open Foundation of National-local joint Engineering Laboratory of building health monitoring and disaster prevention technology ”及课题编号。未标注的,结题时不计入成果。
5.研究成果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须提供具有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材料要求
1.课题结题材料(一式三份)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内容须包含: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课题申报书复印件;开放课题合同书复印件;研究报告、专利、论文等成果证明文件。
2.成果是论文的,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封底;成果是著作的,其复印件为著作封面、版权页及目录;成果为专利、软著的,其复印件为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3.结题材料于2024年4月30日前邮寄至: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号),张静收,电话:15805690733(请统一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
5.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1554821945@qq.com邮件及附件名称格式为“(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三、其他事项
1.对未能按时结项的课题,按照撤题处理,追回结余经费,三年内不得申报本院开放课题。
2.结项鉴定采取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结题鉴定等级。最终成果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建筑健康监测与灾害预防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