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经个人申报和专家评审,确定2022年安徽省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项目拟资助名单,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中心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17356521622。
说明如下:
1.项目研究时间从2023年4月至2024年10月,研究周期为18个月。
2.资助经费的拨付、使用及管理,严格按照《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安徽建筑大学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安徽建筑大学财政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和申请书上填写的要求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要求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4.项目验收时,必须同时达到以下3个条件,否则不予验收结题:
(1)研究成果须与项目申请书研究内容相关,课题负责人为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开放课题至少发表CSSCI或CSCD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主任基金至少发表学报以上期刊论文1篇。
(3)项目所取得的有关成果均应标注“安徽省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资助”及课题编号,英文标注“The current study is funded by the open foundation ratified by the Research Centre of Laws on Architecture and Real Estate of Anhui Province.” 未标注的,结题时不计入成果。
5.2023年4月30日前,申报人请将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计划任务书邮寄至中心。
安徽省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中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