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2021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安徽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纪委负责人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组5人,设组长1人。另成立防疫后勤组。
(三)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组成的监督巡视组,负责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掌握招生政策。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中有直系亲属或有密切利益关系的考生参加本学科复试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防疫后勤组负责防疫场所消毒和防疫物资购置,解决复试所需软硬件条件。
三、复试方式
采用统一的“云复试”软件平台,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视频复试。
(一)3月20-21日通知考生安装、注册远程复试平台系统。
(二)考生须在远程复试当天留足时间,确保身处网络稳定的环境。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 2 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1.“双机位”硬件
第一机位:一台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外接麦克风和音箱)。考生最好使用电脑面试,如果条件不满足,可以使用手机,但需要佩戴耳机面试。
第二机位:一部智能手机(限安卓系统5.0以上),建议准备手机支架。考生须将将手机设置为限制呼入,保持手机屏幕常亮。
双机位操作:考生双手摆放桌面,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完整拍摄到考生双手以上身体部位。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1m处拍摄,可以拍摄到考生侧面及主设备电脑全屏幕,需保证面试考官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软件
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安装Windows 7及以上操作系统(苹果电脑或者MAC笔记本也需要安装虚拟Windows 7以上的操作系统),内存4G及以上。提前安装好Google Chrome浏览器,不支持IE浏览器。
3.环境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须关闭移动设备及其他任何电子设备录像、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不得出现其他声音。
考生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考生需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确保余额充足。建议考生尽可能做好三种网络准备方案: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手机4G/5G热点。建议电脑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三)各复试专家组秘书需填写《安徽建筑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对每位考生复试全程做记录。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比例
第一志愿达线考生全部参加第一阶段复试。
(二)复试安排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的考生,进行第一批复试。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2.第一批复试结束后,我院接受调剂人数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3.调剂复试的复试日程由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收到复试通知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复试日程参加复试,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三)复试材料
第一阶段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3日上午11:00前于“安徽建筑大学云考场”平台提交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学历学位证书:
(1)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
(2)往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3)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习证明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提供题目、目录、摘要)、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等。
5.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思想政治品德与学术诚信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
3月23日下午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会同远程软件平台服务方,考前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是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以及专业外语水平。
复试内容由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
(1)专业复试科目测试(满分50分):专业复试科目《公共政策学》,采用面试方式,现场随机抽题。
(2)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分):复试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注重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与专业素养。结合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英语水平和获奖证书等补充材料进行评分。复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专家评分的平均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满分20分,时间5分钟):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采用面试方式,现场随机抽题。
(七)体检方式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15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工作
(一)政策性加分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其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专业复试科目成绩排序。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专业复试科目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别低于满分60%的考生。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的考生。
(4)有国家规定的其它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3.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予以确认,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考生不同意接受我校的拟录取,我校将及时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复试时间
网上报到时间:2021年3月24日下午13:00
网上复试时间:2021年3月24日下午14:00
七、纪律要求
1.复试前考生在“远程复试系统”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招生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
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和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拟录取结果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通知考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及监督渠道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51-63828243
公共管理学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3828107
附件1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报考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 | 108781011042071 | 张鑫雅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2 | 108781011022021 | 杜皖露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3 | 108781011022037 | 张荻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4 | 108781011022038 | 马婕菲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5 | 108781011022036 | 刘婷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6 | 108781011011988 | 易慧敏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7 | 108781011032050 | 周子羽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8 | 108781011042063 | 张杰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9 | 108781011042068 | 王正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10 | 108781011012002 | 李金铭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11 | 108781011022035 | 潘莉媛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12 | 108781011011961 | 洪希文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13 | 108781011011971 | 邬登辉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14 | 108781011032043 | 杨楠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15 | 108781011042066 | 余雨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16 | 108781011011959 | 方景凤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17 | 108781011042075 | 陈彤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18 | 108781011012014 | 李睿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19 | 108781011032053 | 梁雨雪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20 | 108781011011986 | 唐桉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21 | 108781011011992 | 李晶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22 | 108781011022016 | 张雪琦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23 | 108781011042069 | 周瑞鹏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24 | 108781011022017 | 张子夜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25 | 108781011011956 | 王子晨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26 | 108781011011995 | 刘亚威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27 | 108781011011966 | 李凯瑞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28 | 108781011042072 | 李蒙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29 | 108781011022034 | 张敏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30 | 108781011011969 | 杨凡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31 | 108781011012000 | 贾小丽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32 | 108781011012015 | 黄刘文静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33 | 108781011011997 | 赵洋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34 | 108781011032060 | 尹小贝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