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成功承办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

发布者:马晓艳发布时间:2020-12-21浏览次数:1461


本网讯  1220日,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民法典时代婚姻家庭法学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合肥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主办,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协办。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汪庆阳,公共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焦少林,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省内外高校理论界、实务界专家学者约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开幕式由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主任程建华博士主持。

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丁仁船、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汪庆阳、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焦少林和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孙森先后致辞。丁仁船对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莅临参会表示热烈欢迎,并重点介绍了学院的历史发展沿革、办学优势和近年来法学专业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所取得的特色成效。汪庆阳副秘书长向与会人员传达了省社科联第八次代表大会的会议精神,表示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指出新时代法学研究者应担起社会风尚引领者的重任,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提供坚实全面的法律保障。焦少林会长从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民法典理论问题和实践困惑等方面入手,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体落实到省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思路、举措办法和实际行动上,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践行者,奋力谱写新篇章。孙森主任向与会人员说明了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的责任担当,并介绍了该所的特色服务领域。

会议特邀了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龙翼飞教授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作主题报告。龙教授详细介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制度创新,阐释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所蕴含的人权平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人亲和谐、人际诚信、人性友善、人财共济、人伦正义、人本秩序和人文关怀等核心法理思想,并在明确权利法定、行为公示、契约维护、效力公信、人身利益优先、财产权利公平、禁止权利滥用等具体法理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真实典型案例,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二十个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解析。报告内容紧密契合理论热点和实务难点,信息量大,解读透彻,与会人员听后深受启发。

  与会人员分别就“民法典时代婚姻家庭法学理论与实务”进行了两个单元的研讨。

  第一会场由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池州学院韩志才教授主持。安徽大学法学院实践中心主任陈笑梅就“民法典时代下落实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司法困境”、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素凤副教授就“《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债务规则再审视”、皖西学院法学院许庆祝副教授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融入”、巢湖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的褚业娴老师就“家务劳动及其制度规范——以《民法典》第1088条为例”、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璇玲主任就“遗产管理人制度完善之遗产债权人的保护”等内容依次进行了交流汇报。安徽大学法学院袁敏殊副教授和淮南师范学院程亚丽副教授分别发表了与谈意见。

  第二会场由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钟娟副教授主持,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冬梅就“民法典婚姻家庭财富管理新制度”、江南大学法学院李欣副教授就“意定监护实务问题”、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邢红霞就“婚姻家庭律师展业新途径——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公共管理学院胡安琪博士就“我国法定结婚年龄下调与否的论证与思考”等内容分别进行了交流研讨,皖南医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高玉玲教授和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徐本鑫副教授分别发表了与谈意见。

  在互动环节,与会人员就夫妻共同股权的认定、分割等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现场讨论,交流互动频繁,观点碰撞激烈。

  闭幕式上,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焦少林教授代表会议承办方致辞,表示在《民法典》生效前夕召开本次会议,意义重大。本次会议主题鲜明、聚焦热点,内容丰富、互动热烈,参与广泛、成果丰硕,祝贺会议圆满闭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11日正式实施,此次会议的召开,是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必将助力《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宣传推广和落地实施。(图/文:任立枝 王芃 程建华;审核:丁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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