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标准地”制度配套政策研究》项目启动与方案论证会顺利召开

发布者:马晓艳发布时间:2020-09-22浏览次数:1718

  本网讯  922日,由我校承担的安徽省《“标准地”配套制度政策研究》项目启动暨方案论证会在南校区综合实验楼第3会议室顺利召开。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徐和生、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刘瑞、安徽农业大学理学院空间信息科学系系主任董斌、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处一级主任科员田皓洁,学校科技处、成果转化中心、公共管理学院主要负责人,以及课题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蔡新立主持。

  会议伊始,蔡新立代表学校致辞,介绍了安徽建筑大学近年来取得的发展成就,以及“十四五”期间的战略发展目标。随后,王秉义博士从项目实施背景、研究目标、主要内容、技术路线、团队架构、实施进度、主要研究成果、项目预算等8个方面汇报了课题实施方案,介绍了“标准地”先行地区浙江省的经验,比较了安徽省与浙江省“标准地”实施基础差异,明确提出项目研究需结合省情、突出特色、符合实际。

  汇报结束后,与会专家就项目实施方案与项目实施意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刘瑞教授认为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需要突出重点,在“标准地”管理政策层面下功夫,宏观着眼,架构全省顶层设计。董斌教授就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希望进一步凝练项目目标,在研究内容上突出政策配套。田皓洁提出重视可行性研究,一是标准地出让的可行性,二是标注地审批的可行性。徐和生则从区域比较的角度,强调要与浙江做深入比较,正视差距,根据安徽省实际发展情况突出特点,要与浙江对标建设“标准地”的思路而不是直接对标指标。最后,蔡新立做总结发言,提出分级、分类、分区推进我省“标准地”研究,立足于安徽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从省级层面考量做出顶层设计,务求总体考虑、指向有序、技术规范、体系全面,力求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安徽“标准地”建设,改善安徽营商环境,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据悉,本项目研究是学校发挥交叉学科优势,开启安徽省“标准地”政策研究先河,是优化安徽省营商环境的一次有益探索。“标准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作者:蔡弘;审稿:丁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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