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院2023年度省校级大创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2024-05-15 浏览次数:10
学院各相关指导老师与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和《安徽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2〕41号),学院开展2022年度延期项目、2023年度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管理
(1)国家级大创项目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开展结题验收,详见学校教务处网站:《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www.jpsos.com/jwc/2024/0312/c13412a229029/page.htm
(2)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验收,等次评定参照(附件: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定条件实施细则)进行评分,后期学校创新创业学院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检,抽检不合格,予以撤项,不再发放奖励经费。
(3)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同等级别项目总数的10%。
二、材料报送与时间节点
(一)材料报送
2023年大创项目结项通过大创管理系统进行。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31日12点前,将结题材料及支撑材料附件在系统提交。学院组织省级、校级项目评审后,于6月13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省级、校级大创项目结项情况(附件2)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二)时间节点
系统提交时间:2024年5月31日12:00前
系统初审时间:2023年6月1日-6月5日
评审验收时间:2024年6月10日前(具体待定)
三、其他事宜
1.校级、省级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国家级项目只能申请1次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原则上不允许终止。
2023年度国家级大创项目延期申请表须5月31日(周五)下午5点前报学院备案。
2.2022年度已申请延期的国家级大创项目,2023年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撤项。
附件1:电信学院2023年应结题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院字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定条件实施细则.pdf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