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通知公告
电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4-03-27 浏览次数:10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安徽省、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安全、平稳、有序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组 长:孙长城、杨亚龙
成 员:汪莉丽、吴东升、史东辉、夏巍、谢陈磊、高翠云、沈庆伟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 长:丁媛媛、尹雪莲
成 员:苏筱、吴雅婷
(三)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小组成员5人,设组长1人,另配秘书1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复试组织
(一)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在符合一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前提下,学院在120%复试比例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比例,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复试人数及复试分数线确定方法具体如下:
学术型: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人数。
专业型:全日制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人数。
复试人数小数点部分全部进位,最后一名并列时全部进入复试,并按此确定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加分后达到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形式:采取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
(四)复试安排
1、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标准的考生。复试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2、3月30日上午9:00-11:30,复试资格审查,地点:南校区徽风楼(原实验综合楼)1106会议室。
3、3月30日下午14:00-16:00开始专业复试科目测试(闭卷),地点:南校区逸夫楼5106、5107、5108教室。
4、3月3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地点:南校区逸夫楼5104、5105、5106、5107、5108、5118、5119、5120、5121、5122教室。
第一批复试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目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预计4月中旬完成)。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收取相应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正反面);
2、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安徽建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6、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其资格审查材料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按照“三随机”原则,复试开始前,学院以抽签方式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及分组,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学院随机确定面试导师分组人员,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1、复试内容:专业复试测试、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结合综合能力面试同时进行(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1)专业复试测试(闭卷)。满分30分,复试专业课科目按2024年的硕士招生简章执行。
(2)综合能力面试。满分50分,学院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综合面试内容,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察。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加强对考生外语听力、口语等方面能力的测试。
2、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按2024年的硕士招生简章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每门课程得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
复试计分:复试总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复试测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5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20%。
面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记录表需由全体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并妥存备查。
3、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复试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4、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以便专家组考察其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
5、满足学院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复试办法、各调剂专业和相关调剂信息。
2、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专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调剂、复试、录取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后于调剂系统开通前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3、申请调剂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遴选,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
5、学院将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6、学院组织调剂复试,将调剂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
调剂具体要求
1、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保证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3、考生志愿系统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4、学院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术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条件。
5、学院通过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体检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体检工作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 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相同时,按照综合面试成绩排序。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
(4)体检不合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有国家规定的其它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3、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八、纪律要求
(一)学院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所有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都需签订《保密责任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对于不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政策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
(四)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材料由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学院纪委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九、信息公开公示
(一)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有关复试录取信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调剂复试通知、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公布复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公布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咨询与监督方式
电信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63828175,朱老师;电子邮箱:952899187@qq.com
如认为复试工作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可向学院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551- 63828182,丁老师;电子邮箱:774892410@qq.com
十一、其他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安徽建筑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