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通知公告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毕业生团员 “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2023-06-07 浏览次数:30
工作意义
根据团中央集中部署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为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帮助毕业生团员按时完成“学社衔接”,保障毕业生团员后续政治面貌认定及接续党团组织培养发展等事项,解决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特指定此工作指引。
二、工作目的
《指引》用于指导各团支部、毕业学生团员依托“智慧团建”系统规范开展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三、转接类型
(一)线上转接
2.1升学: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至已录取学校相应团组织。
2.2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团员本人可转至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转入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 (下同)。
2.3参军入伍: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2.4 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组织关系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
2.5出国(境)学习生活:转入“毕业学生流动团支部”,集中管理。
2.6延迟毕业:转入“毕业学生流动团支部”,集中管理。
(二)线下转接
若有特定转接单位需提供纸质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团员,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6月15日前递交纸质版于学院团委审核盖章,无单位特定要求介绍信格式的可参考(附件1: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模板)填写并打印盖章办理。
四、时间节点
各团支部及各按期毕业的学生团员请于2023年6月16日之前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共青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