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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学院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2021-03-16 浏览次数:380

为健全完善安全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学院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是为了及时传达国家、省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通报安全工作情况,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掌握安全工作信息,分析研判安全工作形势,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安全工作任务,研究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院安全工作例会分为院安全工作例会、实验室安防火防例会和学生安全工作例会三种形式。例会通常每学期或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学院安全工作例会学期召开一次,会议由院办召集、院长主持,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人员参加。

四、实验室安防火防例会每月月初召开一次,由实验中心负责人主持,全体实验室负责人参加。工作需要时,可邀请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五、学生安全工作例会每月月初召开一次,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参加。

六、安全工作例会召开前,召集单位或召集人应提前三日通知参会人员,并向参会人员传达或收集例会议题。会议召开时,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

七、领导班子各成员和各相关安全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业务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工作事宜。接到例会通知要及时提交会议议题,按时参加例会,并详实汇报安全工作情况,交流安全工作信息,针对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和建议。对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认真贯彻执行。

八、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要切实解决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得流于形式。例会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促,确保决议、决定得以贯彻落实。

九、各安全工作例会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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