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办企业:
按照“安徽建筑大学校办企业年度考核办法”(建大校字〔2014〕206号),校办企业2019年度考核工作自2020年5月11日开始进行,现将2019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组织
成立校办企业2019年度考核工作组,工作组组成为:
组长:成祖德
成员:张亚新、叶少宝、张兆许、黄升才、朱达荣、黄镭、张家善、丁琨。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产业管理处,丁琨兼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工作内容与考核方式
依据“安徽建筑大学校办企业年度考核办法”(建大校字〔2014〕206号)和各企业2019年度经营状况,对学校全资企业2019年度经营管理业绩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对企业的考核方式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企业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管理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认真填报企业年度考核评议表,并形成总结分析报告,报年度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考核工作组综合企业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企业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并向企业通报。
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考核,要求个人撰写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填报年度工作自评表;在此基础上,考核工作组分企业组织召开企业职工大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在职工大会上述职,接受企业职工测评和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组测评。考核工作组综合考核对象自评、测评结果,形成考核对象年度工作考核结论并向个人反馈。
企业职工年度工作考核依据“安徽建筑大学校办企业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建大产字[2014] 1号)文件要求,由各企业在产业党总支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产业管理处和人事处备案。
三、考核工作进度安排
2020年5月11日至5月12日为企业与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考核自评阶段。2020年5月13日进行企业与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述职考核。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应严格按此进度完成相关工作,积极配合考核组顺利完成2019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工作结果、结论使用
参见“安徽建筑大学校办企业年度考核办法”(建大校字〔2014〕206号)。
附件:
1、“安徽建筑大学校办企业年度考核办法” (建大校字〔2014〕206号)
2、安徽建筑大学校办企业与企业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度综合考核日程安排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