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办企业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产业管理处发布时间:2020-05-12浏览次数:1438

各校办企业:

按照“安徽建筑大学校办企业年度考核办法”(建大校字〔2014206),校办企业2019年度考核工作自2020511日开始进行,现将2019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组织

成立校办企业2019年度考核工作组,工作组组成为:

组长:成祖德

成员:张亚新、叶少宝、张兆许、黄升才、朱达荣、黄镭、张家善、丁琨。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产业管理处,丁琨兼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工作内容与考核方式

依据“安徽建筑大学校办企业年度考核办法”(建大校字〔2014206)和各企业2019年度经营状况,对学校全资企业2019年度经营管理业绩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对企业的考核方式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企业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管理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认真填报企业年度考核评议表,并形成总结分析报告,报年度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考核工作组综合企业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企业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并向企业通报。

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考核,要求个人撰写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填报年度工作自评表;在此基础上,考核工作组分企业组织召开企业职工大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在职工大会上述职,接受企业职工测评和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组测评。考核工作组综合考核对象自评、测评结果,形成考核对象年度工作考核结论并向个人反馈。

企业职工年度工作考核依据安徽建筑大学校办企业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建大产字[2014] 1)文件要求,由各企业在产业党总支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产业管理处和人事处备案。

三、考核工作进度安排

2020511日至512日为企业与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考核自评阶段。2020513日进行企业与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述职考核。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应严格按此进度完成相关工作,积极配合考核组顺利完成2019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工作结果、结论使用

参见“安徽建筑大学校办企业年度考核办法”(建大校字〔2014206)。

附件:

1、“安徽建筑大学校办企业年度考核办法” (建大校字〔2014206

2、安徽建筑大学校办企业与企业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度综合考核日程安排

 

 

 

20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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