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公务卡的通知
2024-04-23 浏览次数:467
根据《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财库〔2014〕7号)及《安徽建筑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校字〔2014〕96 号)(详见//www.jpsos.com/cwc/2021/0303/c5288a159676/page.htm)有关规定,结合近期财政厅反馈情况,教职工日常公务支出均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支付或对公转账,凡是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支出不允许使用个人其他银行卡、微信零钱、花呗等支付,否则财政将不予受理。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预算资金支付业务,再次温馨提醒各位教职工,自2024年5月1日起,请各位教职工严格按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除上级规定可不使用公务卡的情况外,学校各类支出仅允许使用公务卡支付和对公转帐两种方式。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财务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