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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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办理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第三次)
2022-05-30 浏览次数:392
各位教职工:
经过前期网上通知和电话告知,近日税务局通知目前我校仍有100多名教职工尚未办理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根据税务局的要求,请尚未办理汇算清缴的教职工尽量在6月5日底之前办理。
特别提醒:大部分教职工办理汇算清缴基本都是退税,不需要补税。所以请尚未办理汇算清缴的教职工尽快办理,以确保及时获得退税,享受改革红利。如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一、特别注意事项:
(一)在职员工如未将2021年度校外取得劳务报酬、稿酬收入等纳入汇算清缴,或者填报虚假专项附加扣除,将会面临税务处罚风险。
(二)外籍人员首次使用个人所得税APP,需携带护照或代办人员持其授权委托书、护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包河区税务局西办公区204室申请注册码,并办理汇算清缴。
二、问题处理方式
(一)拨打税务局服务电话12366咨询。
(二)携带手机、身份证或护照(有委托书可持复印件)至包河区税务局西办公区204室现场办理,联系电话:63357754。
(三)财务处联系电话:63828035。
财务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