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现代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现代分析测试中心分析测试服务的管理,规范中心分析测试服务行为,确保中心分析测试服务的顺利进行,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安徽建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安徽建筑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二条现代分析测试中心所有仪器设备,均由测试中心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安排使用。设备使用与考核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体制。
第三条现代分析测试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器设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分析测试中心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仪器设备总量和管理工作量的大小,合理配备设备管理人员。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仪器设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到人,负责仪器设备日常使用与维护保养工作,做好仪器设备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三)负责仪器设备日常管理,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
(四)根据《安徽建筑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规定》,组织测试中心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效益考核。
(五)制定《安徽建筑大学现代分析测试中心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以备年度评价考核工作。
(六)促进仪器设备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第三章 测试中心工作人员考核
第四条考核目的
(一)保证仪器设备科学、合理和有效使用,提高仪器完好率和使用率。
(二)促进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促进设备的专管共用或统管共用,加强对校内外开放和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第五条考核内容
(一)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与运行考核管理办法》、《安徽建筑大学现代分析测试中心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结合学院和测试中心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二)实行测试中心收费和检测分开制度。中心管理人员负责收费和给委托检测人提供检测结果;仪器保管人或检测员负责检测并把检测结果拷贝至测试中心管理员处,严禁私自拷贝结果给委托人。
(三)实行测试中心管理人员及仪器保管人或检测员每周签到和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制度,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第四章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六条建立测试中心仪器设备台账,做到账、卡、物相符,在仪器设备明显位置粘贴资产标签,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完整。
第七条主要大型仪器设备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维护保养、使用运行等记录信息完整。落实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若发现故障应立即停用,查明原因及时维修。
第八条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做好仪器设备使用及管理情况考核和评估工作。贵重仪器设备(单价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鼓励开放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第九条因仪器设备负责人或操作员退休、外调,以及长期(半年以上)出国等,不能继续提供测试服务的,应及时更换设备负责人或操作员。
第十条测试中心仪器设备严禁公物私化、擅自外借、出租、丢弃设备等行为。
第十一条测试中心贵重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保管负责人制定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及操作注意事项,并在明显处规范张贴,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测试中心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经技术考核合格并取得有资质单位颁发的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操作,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
第十二条任何人员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按测试中心要求认真填写该仪器设备的使用运行记录。在每次开机使用之前,必须先登记使用日期、使用人、试验内容和开机时间,并检查仪器设备的基本状态,发现问题或异常要及时与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联系,不得擅自继续使用,否则视为当次使用中出现损坏;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或损坏,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测试中心管理人员,不得隐瞒不报,否则视为故意损坏;在使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关机,并登记仪器使用的结束时间和运行状态。
第十三条在操作仪器设备时,严禁改变仪器设备的基本功能和用途。不得随意移动功率或体积较大的仪器设备。实验人员使用不具备自动作业功能的仪器设备时,在仪器设备的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使用具备自动作业功能的仪器设备时,应在仪器设备允许的条件和范围内合理使用,禁止超范围运转;使用可连续运转的仪器设备时,禁止超过仪器设备规定的连续运转时间。
第十四条实验人员需在夜间、节假日或较长时间内连续运转某仪器设备时,需在仪器设备上放置“正在使用”标志,并有义务随时检查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仪器设备运行的安全,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清洁仪器设备。
第十五条需放置在测试中心内使用的仪器设备,院内各部门或课题组在新增购仪器设备前,需书面通知测试中心提前安排设备放置地点,购置后由测试中心统一安排放置和管理,不得随意摆放。
第五章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并加强管理,资料整理应按提交学校档案馆的相关规定或标准执行。主要内容有:
(一)采购资料:仪器设备申购及论证报告、上级批件、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索赔文件、外贸单证、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图纸、验收报告等。
(二)使用资料:安装、调试、日常使用记录、维修保养、培训、开放、调动借用、事故处理、报废处置等整个生命周期的记录和原始资料等。
第六章 测试服务办法与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测试服务办法
(一)校内测试服务,应根据现代分析测试中心测试管理运行流程,委托测试的研究人员或学生凭有效的现代分析测试中心测试经费转账单,至测试中心办公室购买机时票;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现代分析测试中心测试委托单,提前预约测试,实验分析完成后,在仪器管理员处领取检测分析结果。
(二)校外测试凭财务转账单并登陆安徽建筑大学现代分析测试中心测试委托系统预约测试,或与测试中心办公室管理人员联系预约测试,在仪器管理员通知实验分析完成后前往中心管理人员处拷贝数据。
(三)大型仪器(10万元以上)每季度统计一次社会服务和教学科研成果情况(社会服务指完成社会服务项目数量、开放共享服务收入及培训校内外其他人员数量;教学科研成果指获得国家、国际奖、省、部级奖、发表论文SCI/SCI(E)、EI、ISTP收录、核心期刊等以及获得发明专利数量)。测试委托人主动提供资料的,优先预约使用仪器,或视成果给予适当机时票折扣。
(四)样品测试周期原则上在1周以内,因不可避免的原因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仪器损坏、测试中心供电供水等实验操作环境异常、测试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进行测试等情况除外。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一)根据该项服务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技术的难易程度,参考同类设备的定价标准予以确认,制定《安徽建筑大学现代分析测试中心收费标准》。学院确定后,报经学校批准后,执行此收费标准。标准一经确定,不可随意变动。如需变动需重新进行论证后方可调整。
(二)学校财务处为二级单位设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专项账户,分析测试费均应缴纳到学校财务专用帐户。
(三)对内服务费用原则上按不高于对外服务收费标准的40%收取。
(四)分析测试中心仪器开放共享收入按照《安徽建筑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规定》(校字[2020]9号)中的第十一条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现代分析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现代分析测试中心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现代分析测试中心收费标准》
安徽建筑大学现代分析测试中心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