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48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知识产权工作部署,现决定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工作,具体如下。
一、开放许可范围
以安徽建筑大学作为唯一权利人、且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的发明专利。
二、开放许可期限
一年(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之日起)。
三、许可使用费
3万元人民币/件。
四、使用范围
任何单位或个人与学校签订专利开放许可合同(见附件)后,均可实施本专利。
五、收益分配
安徽省内专利许可使用费的80%奖励给第一发明人。
六、条件要求
专利权在开放许可(试点)实施期间内,学校保证维持专利权有效。
七、公示期
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0日。涉密、正在进行转化洽谈或有其他用途暂时不宜开放许可的专利,请专利发明人在公示期内向科技成果转化处提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建利 何玮
联系电话:0551-63828195
办公地址: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705室
科技成果转化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