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发布时间:2022-04-19浏览次数:146

政策详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经区管〔2021〕127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区财〔2021〕39号)要求,拟于近期受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奖补资金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单位,申请项目须在开发区范围内组织实施。

2021年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一)发生1人(含)以上人员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安监、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根据《统计法》要求,应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未主动上报统计资料或迟报、漏报统计数据,以及未完整、及时地向区经贸局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

(三)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开发区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为C类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至4月26日,4月26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或个人报送一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至区市场监管局(叠嶂路7号208室),并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表15)的可编辑文档发送至邮箱hfjkqzscq@126.com,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方式

1.政策申报主体需在合肥经开区企业服务一码通(http://www.hjqservice.com/)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技术支持:李工:18656565833;王工,17889843252)。请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将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并关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2.政策申报主体需将系统导出的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填报后的诚实信用承诺书、各项目申报表、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单位须加盖公章)一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

3.申报材料由联合审核小组按规定开展联合审核。联审结果在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hetda.hefei.gov.cn/)、市级媒体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审核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管委会审批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提出的异议无效。

四、申报内容及材料要求

政策申报主体须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各条款均须提供:

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表13);

②“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表14);

企事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一)政策第27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政策内容:对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给予每件所缴纳费用50%最高2万元补贴。对当年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5件及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专利授权地须在开发区内;获得美国、日本、欧专局、韩国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为准;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奖补申请人应为专利授权证书的第一权利人;同一件专利不重复奖励,优先兑现市级政策。     

申报材料:知识产权定额资助申请表(附表1);知识产权定额资助明细表(附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专利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联系人:高珊    联系电话:0551-63839195

2.政策内容:对当年新认定的高价值专利给予每件5000元奖励。

申报条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专利授权地须在开发区内;当年新认定的高价值专利以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或当年进行质押融资的发明专利为准;当年新认定的高价值专利需缴满三年年费,缴纳年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收费凭证为准;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奖补申请人应为专利授权证书的第一权利人;同一件专利不重复奖励,优先兑现市级政策。

申报材料:高价值专利奖补申请表(附表3);高价值专利明细表(附表4);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缴满三年年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收费凭证及复印件为准(原件审核后退回);进行质押融资的发明专利还需提供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和贷款合同书复印件(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等)。

联系人:高珊    联系电话:0551-63839195

3.政策内容:对当年获得国家、省专利金奖(不含外观设计)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中国、安徽省专利金奖的专利,授权地须在开发区内;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奖补申请人应为专利授权证书的第一权利人。

申报材料:知识产权奖项奖励申请表(附表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安徽省专利金奖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袁超凡    联系电话:0551-63839195

4.政策内容: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知识产权称号奖励申请表(附表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袁超凡    联系电话:0551-63839195

5.政策内容: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再认证的企业,未享受过此项政策支持的;不重复奖励,优先兑现市级政策。

申报材料: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补助申请表(附表7);知识产权贯标备案表(附表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袁超凡    联系电话:0551-63839195

(二)政策第28条:鼓励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1.政策内容:对获得国家、省级标准贡献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标准奖项奖励申请表(附表9);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省级标准贡献奖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551-63839193

2.政策内容:对省、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验收并获优秀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2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标准化项目奖励申请表(附表10);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省、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合格证书复印件;当年项目考核优秀的文件。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551-63839193

3.政策内容:对主持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排名前三位)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条件:根据标准前言,列主持起草单位前三位的按主持起草单位兑现,列参与起草单位前三位的按参与起草单位兑现。未列明主持起草单位和参与起草单位的,起草单位前三位视为主持起草,第四至六位视为参与起草(修订标准不在奖励范围内);仅受理当年实施的标准(不含建筑行业标准)。

申报材料:标准制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标准制定立项批文复印件(包括标准制定计划项目表);已实施的标准文件。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551-63839193

4.政策内容:对当年取得国际商标注册证书的,按每件5000元标准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新获批地理标志产品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驰名商标、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骨干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2万奖励。

申报材料:商标及地理标志奖励申请书(附表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的国际商标注册证书,地理标志认定通知书复印件,驰名商标认定通知书复印件,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骨干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

联系人:高珊    联系电话:0551-63839195

附件:

1、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2021年合肥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知识产权附表汇总

3、合肥经开区企业服务一码通使用手册

 

 

附件1: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doc

附件2:2021年合肥经开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知识产权附表汇总.zip

附件3:合肥经开区企业服务一码通使用手册.zip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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