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行车管理的通知》安排,在前期宣传及开展校内通行证预约登记的基础上,现将有关通知如下(本次工作仅在南校区开展)。
一、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安装
(一)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7日,南校区体育馆东门。
(二)安装顺序:
8:00—9:30,建规学院、土木学院;
9:30—11:30,各职能部门;
11:30—14:00,艺术学院、环能学院;
14:00—15:30,食堂、保安等第三方服务人员、租房户;
15:30—17:30,电信学院、材化学院、机电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院;
(三)6月7日设置现场办理通道,因技术原因、车牌正在申领等未线上预约成功的可以线下办理(需携带身份证、车牌申领凭证、购车发票等)。今后将不再办理学生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证(毕业生离校时车辆自行带离学校处置,其所办理的校内通行证注销作废)。
二、校内“废弃车辆”及“无牌车辆”清理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避免废弃车辆长期占用校内空间资源,计划于6月18日至7月18日,开展校内“废弃车辆”及“无牌车辆”清理。本次清理“废弃车辆”是指停放在教学区、生活区等公共区域内,具有车身残破、车胎没气、链条生锈、主要部件残缺、落满尘土等特征,且无人认领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无牌车辆”是指未悬挂合肥市或外地车牌及未办理校内通行证(两者缺一不可)的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摩托车。
(一)保卫处、学生处、后勤服务集团组织成立“废弃车辆”和“无牌车辆”清理工作小组,成员包括9名学生代表(由南区各学院分别推荐1名学生参加)、保卫处、学生处和后勤服务集团工作人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园“废弃车辆”“无牌车辆”的清理工作,按照“公告-公示-清理”的流程进行。
(二)公告及公示将通过保卫处、学生处、学院微信公众号、停车区现场公告等渠道发布,提醒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认领(尤其是休学、入伍等情况学生,请学院及时与学生联系,安排其他学生凭相关证明材料代其认领)。
(三)公示期为6个月,公示结束后所集中车辆均视为无人认领的废弃车辆,保卫处负责将废弃车辆清运出校。
(四)保卫处在日常巡逻中,发现行驶中的“无牌车辆”将进行劝离,要求驶离校园内部道路。
保卫处、学生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