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重点任务的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34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学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项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1.此项工作将作为省教育厅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三年行动总结评估的依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定1名同志作为工作联络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与报送,人员名单(附件一)请于5月24日前发送至保卫处王凯的政务平台。
2.《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重点任务》(附件二)中排序第一的责任单位负责报送管理领域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报送时间分别为7月4日、9月30日、12月8日,相关内容发送至保卫处王凯的政务平台。
附件一:安徽建筑大学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重点任务单位联络人.docx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