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2-05-18浏览次数:6946

校属各单位:

目前,我校师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大功率电动自行车,以及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乱鸣飙车等违法行为较多,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广大师生反响强烈。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车辆入校管理规定》和合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师生和公安交警部门意见建议,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我校师生的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经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包括校内摩托车及电动三轮车)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车辆身份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减少存量、严控增量、逐步取消”的原则加强校园内电动自行车管理。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实行办证通行,保卫处制作校园内电动自行车通行标识牌。电动自行车须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取得并按规定悬挂号牌(含临时信息牌),方可办理校园通行证。保卫处负责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申办材料审核,以及通行证制作与发放。

申领流程:个人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领表》——所在单位审核汇总——保卫处审批——制证安装。

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初审教职工及学生基本信息,从事基建、后勤服务保障等固定聘用人员由用工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及人车信息统一办理每人名下限办理一辆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原件审核后退还。严禁假借教职工名义为学生和外来社会人员以及校内送外卖快递人员办理校园通行,出现此类现象将取消该车辆校内通行证

二、实行禁入管理。一是禁止超标、改装、无牌无照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驶入校园。二是禁止未悬挂安徽建筑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的车辆驶入校园。是禁止外卖送餐电动自行车驶入校园。是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合肥市规定不能上路的其它类型车辆驶入校园。发生不听劝导,阻碍执勤行为的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将移交辖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三、实行校内车辆安全管理。加强校内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一是严禁电动自行车载人(固定座椅内可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严禁行驶中打闹、追逐、玩手机及并排行驶违规带人1次予以记录警告,2次带人通报学院,3次带人将取消校内通行证。二是严禁发生超速(进出校门限速5公里/小时,校内行驶限速20公里/小时)、酒驾、疲劳驾驶、长鸣笛等违规行为,不得破坏校园交通设施,通过路口或遇有行人时应主动避让,减速通行。三是务必在学校规定的充电桩区域进行充电,严禁从办公室、教学楼、图书馆自习室、学生宿舍等公共区域私拉乱接电源进行充电。四是车辆须整齐有序停放到办公区、教学区、生活区的指定停车位,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校园环境秩序。禁止在室内场所、交通主干道、绿化地、操场、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所电动自行车未停放指定区域的,保卫处将拍照登记并提醒,综合违规行为达到3次违规将取消校内通行证,禁止校内通行。五是所有办理校内通行证车辆不得从事接送外卖、快递等服务,发现违规行为1次警告,2次将取消校内通行证,禁止校内通行。六是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定期对校园内停放的违规车辆进行集中清理,期无人认领的车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校园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请各学院及各相关单位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教育车主教学区、办公区、宿舍区停放电动自行车时请勿开启报警器,避免出现噪音扰民现象,同时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驶时应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着重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讲清利害关系和解释宣传工作,回应师生合理诉求,督促拥有此类车辆的学生、教职员工、校内服务单位的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相关违规车辆驶离学校,妥善处理。后勤保障、资产经营部门要督促所聘用服务单位人员遵守国家相关交通法规和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各楼宇物业管理员本楼宇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责任人,负责引导、指挥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

五、其他注意事项。一是倡导学生尽量不骑车,动员学生及时处置现有电动自行车。办理学生通行证按毕业时间限定有效期,毕业后通行证期满作废,车辆由毕业生带离出校,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再次转售或赠送在校学生。学生电动自行车符合上牌车辆必须要在2022年5月22日前获得合肥市电动自行车牌照(含临时牌照或线上登记审核通过凭证,摩托车及电动三轮车也必须上牌),按照校内通行证申领流程(附件2)扫码登记, 2022年528零时起,保卫处不再受理校园通行证线上登记。二是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共同监管,对于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可进行举报,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校纪校规处理。请各单位将附件3电子版于5月30日前发送至保卫处邮箱ahjzdxrwb@163.com(附件1纸质版于6月3日前送至南校区实验综合楼118办公室),具体安装时间及单位顺序安排另行通知。南校区电话:63828112本次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在南校区先行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领表.docx

    附件2:合肥市电动自行车上牌及校内上牌流程.docx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办理统计表.xlsx

 

 

保卫处学生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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