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1-09-13浏览次数:454

校属各单位:

秋季开学以来,校园车辆尤其是助力电动车违规现象有抬头趋势,适逢学生军训期间,为营造良好校园交通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进一步巩固暑期校园交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成果,决定于9月13日至9月30日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通过组织学习、宣传教育、警示通报等方式,对校园车辆超速、超载、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载人、道路标识及标线规划等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全体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改善校园交通秩序,共同打造平安校园。

二、工作安排

1.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校属各单位要利用好党支部会议、工作例会、教职工全体会议等契机,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批示指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文件精神,认真了解学校保卫处《外来人员、车辆入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做到心中有尺、心中有戒。

2.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求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做好示范带头作用,通过主题班会、班级观影、知识竞答、志愿服务、集体签字承诺等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保卫处通过邀请交警进校宣传、校园橱窗滚动播放、悬挂条幅、在学校食堂门口放置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提醒、非机动车集中区域设立安全宣传牌等多种宣传形式,让师生交通安全红线意识入脑入心。

3.持续开展道路交通违规整治。一是分时段治理。根据学校车辆进出及学生上下课等规律,安排安保人员在不同时间段分别进行整治,发现车辆超速、违停等现象立即制止,发放张贴告知书,并反馈相应单位。针对校内车辆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行为,第一次“违章”,保卫处将在车辆上张贴校内告知单,同时进行相关的信息登记。第二次“违章”,保卫处将电话(短信)告知车主,对车主进行安全教育。第三次校内通报,直至录入系统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二是分区域管理。在学校重点区域增设道路安全标识,针对学生食堂、宿舍楼、浴室等区域,组织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发现学生骑车带人、乱停乱放等现象立即纠正,并拍照登记。针对校内骑行电动车带人、乱停乱放等行为,第一次将给予口头警告并拍照登记,第二次将扣下车辆并联系相应学院及部门到保卫处领回,相关情况将校内通报。乱停乱放电动车经校内公告3日内无人认领的视作无主车处理。三是分单位联动。保卫处对全校电动车辆进校摸排,制作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加强与电动车数量较多的学院及后勤部门联系,了解、征求师生和企业相关意见,规划完善电动车辆摆放标线,指导要求车辆有序停放。

三、有关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校园安全关乎师生生命财产、关乎学校发展、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交通安全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领导干部及教职工要高度重视,严于律己,主动积极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和学校有关规定,齐心协力,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祥和校园氛围迎接国庆。

2.突出整治实效。 各学院要通过组织学习开展一次自查自整,特别是将学生骑电动车较多的班级专业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宣传教育。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交通违规现象将作为学校年终考核依据。针对举报校内安保人员交通违章行为,凡是举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单次50元。力争通过互相监督的阶段性整治,消除校园交通隐患。

3.及时沟通协调。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明确一位安全宣传员负责单位内的宣传联络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加入“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群”(QQ群号:978901769)。保卫处将加强与各单位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有关信息,确保专项整治期间各类问题得到有效妥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有关安全教育情况及时报送保卫处。

 

                          

 

 

 保卫处

                                2021年9月13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