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建筑大学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8浏览次数:118

各学院美育俱乐部、校直属俱乐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全国教育大会相关部署,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各项要求,进一步推动艺术实践活动普及,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美育氛围,着力提升学生审美水平与人文素养。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大学生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大学生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的通知》(皖教秘体〔202515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戏润青春舞台,诵响时代风采。

二、组别设置

分为甲、乙两个组别。

戏剧(戏曲)乙组为表演、戏剧影视导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曲表演、表演艺术、音乐剧表演等专业的学生。

朗诵乙组为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表演、表演艺术、音乐剧表演等专业的学生,甲组为各学段均非乙组专业的学生。

三、节目要求

1.内容要求

不得报送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违背公序良俗的节目,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原创节目要确保信息真实且无著作权争议,如存在虚假信息或产生著作权纠纷,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2.数量要求

各学院团委为报送单位,个人组限报1个,集体组限报1个。请各学院团委对申报作品开展严格筛选与质量把控工作,秉持优中选优原则(每名学生只能报一个,不得同时参加个人、集体)。

2.形式要求

节目包括戏剧(戏曲)、朗诵两种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每个节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戏剧(戏曲)包括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集体项目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个人项目自选一个戏曲片段进行表演,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朗诵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可使用配乐、视频等形式辅助表达,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集体项目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

集体项目的参加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个人项目每名学生只能报一个,且不得与集体项目兼报。

3.格式要求

节目视频应为2025年新创作录制,横屏拍摄,采用MP4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声。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师生姓名等信息,不得出现与活动无关的条幅、角标等,否则不予参评。

四、赛事流程

1.报名方式

2025521日前,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节目信息表、节目汇总表(见附件12)电子版和节目视频(提交的节目视频请以“组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1402481341@qq.com.

2.校内展演

2025521日前根据汇总情况开展校内校内展演活动,时间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毅 徐朦 姚国媛

联系电话:18255242769

电子邮箱:1402481341@qq.com

校团委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安徽省大学生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校内选拔节目汇总表.docx

附件2安徽省大学生戏剧(戏曲)与朗诵专项展演活动校内选拔节目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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