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23-2024年度,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全校工会系统围绕学校中心和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工会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推进学院和学校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基层工会组织以及广大会员的积极性,提升我校工会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共4个):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分工会的组织建设,支持分工会工作;分工会机构完整,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档案资料完备;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坚持以师德建设为重点,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积极参与学校和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显著实效。
(二)先进文体协会(共3个):组织健全,负责人热心积极工作,成员相互支持,协会有凝聚力;经常开展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在校内有较大影响;认真承办校工会组织的相关比赛。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专兼职干部(包括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专职工会干部、各分工会委员会委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热爱工会工作,乐于为教职工服务,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无私奉献精神;作风民主,工作踏实,勇于创新,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带领教职工圆满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各分工会限报人数见附件1。
(四)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各分工会限报人数见附件1。
(五)优秀工会信息员:具有较强的信息敏感性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及时、准确向校工会提供本单位工会工作信息,及时反映工会工作动态;积极向校内外各级工会系统报刊、网站提供稿件,成绩显著。
(六)优秀工会之友:担任学院、处室一级的党政主要领导职务,充分关心、支持分工会工作,为分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创造好的条件和环境,所在分工会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工会工作先进集体。无需申报,根据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结果确定。
二、评选办法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分工会对照条件进行申报,并经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校工会确定初步名单。
2.“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由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评选推荐,经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同意后,报校工会审查确定初步名单。
3.“先进文体协会”的评选,由各协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并经会长所在分工会推荐,校工会确定初步名单。
4.“优秀工会信息员”的评选,由会员个人对照条件进行申报,并经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校工会确定初步名单。
5.校工会召开学校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缺席学校工会组织的年度全校性重大集体活动的基层分工会,一票否决。
7.校工会将各类先进初步名单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8.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得工会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三、评选时间
11月25日前各分工会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先进个人汇总表上报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到校工会丁老师的电子政务信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校工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