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11:01:09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分工会建设,激发分工会活力,增强分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引导分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模范职工小家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293),校工会决定开展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把分工会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小家,进一步巩固规范分工会组织建设,促进分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

二、申报条件

创建活动包括建家的“硬件”与“软件”,“软件”为核心指标。“硬件”主要是指工会活动场地和设施等,“软件”主要是指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参与民主管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

1.“合格职工小家”:自评得分70分及以上,会员评家满意率在70%以上,方可申报。

2.“先进职工小家”:自评得分80分及以上,会员评家满意率达到80%以上,方可申报。

3.“模范职工小家”:自评得分90分及以上,会员评家满意率在90%以上,且已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方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分工会按申报条件和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测评人数不低于本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准备申报材料,征得同级党组织和行政同意,经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研究,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向校工会申报。

四、评审与考核

学校成立建家工作考核评审领导组和工作组,分别领导和具体负责考核评审工作。

校工会将于第四季度组织对各分工会创建“职工小家”进行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查看、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场考核评估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报学校建家工作考核评审领导组审定,经公示后公布。

五、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创建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环节,通过创建活动抓组建、增活力、促规范,切实让创建过程成为全面推进分工会工作、加强分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

2.组织好自查自评。根据《安徽建筑大学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附件1),在2023930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并将《安徽建筑大学职工小家民意测评表》(附件3)留存备查。

3.认真填报申报材料。参加单位填写《安徽建筑大学职工小家考评申报表》(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职工小家民意测评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1016日前送至南校区教学主楼1813室(校工会),电子版同时发送工会金鑫电子政务,联系电话:63513022

 

附件: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doc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职工小家考评申报表.doc

           附件3:“职工小家”建设测评表.doc

               附件4:民意测评汇总表.doc


 

 

                         校工会

                           202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