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方便各单位工作用车,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就优化社会车辆定点租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约
1.网上预约: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全部服务-租赁社会车辆申请。
2.书面预约: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网上预约,填写《安徽建筑大学租赁社会车辆申请表》书面预约。
二、审批
1.审批:用车申请人在申请时选择其中一家租赁公司,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学院书记或院长)审批 通过后,直接联系租赁公司,确认用车服务。
2.学校层面大型活动用车,由经办部门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完毕后,将申请表复印件(原件作为报销依据)提交至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车队统筹安排。
三、结算
用车单位与租车单位直接联系,在用车结束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
四、监管
后勤管理处负责对租赁公司车况及服务进行监管,用车过程如遇任何问题,及时联系后勤管理处车队。
后勤管理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