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函〔2024〕29号
各学院、新生班级: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支持安徽建筑大学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共建长三角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示范区的通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共建长三角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示范区本科人才联合培养协议》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安徽建筑大学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级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专业转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4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转入联合培养专业学习,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一年级第一学期修读的课程(不含校公共选修课程)均通过首次考核,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30%。
(二)实施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高考首选科目须为物理,非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高考科类须为理工类。
(三)学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外国语语种应为英语。
(四)一年级第一学期修读高等数学类课程(含《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B》《数学分析》)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未修读高等数学类课程的学生需参加本学期《高等数学A1》课程期末考试且考核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五)艺术类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高水平运动队、专科起点升入本科等招生类型学生不得申请转入联合培养专业学习。
三、联合培养专业及计划人数
根据学校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人才联合培养协议,依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势学科专业,两校协商确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4个专业,每个专业计划接收20人,由学校在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开展选拔。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12月27日-31日,学生填写转入申请表(见附件1),书面提交给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二)学院审查
1月3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审查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将通过审查的申请表格和拟转出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三)资格初审
1月16日前,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的相关材料,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予以公布。
(四)学校选录
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按照“绩点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计校选修课)和所填志愿,在计划人数范围内进行选录。选录结果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被公示对象可自愿选择放弃转入资格。公示期结束,被公示对象需按规定转入联合培养专业学习,不得再参加校内转专业。
(五)办理手续
经学校批准转入联合培养专业学习的学生,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转专业手续办理,前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学习。
五、学习年限
联合培养专业学生的学习年限为4年(含一年级第一学期),一年级第二学期至四年级在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由两校开展联合培养。
特此通知。
附件: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2月27日